一、依據本校11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「學生專業證照獎勵要點」及「專業證照分級表」辦理。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,皆可提出申請。
二、本學期分兩梯次受理申請,相關時程如下:
梯次 證照核發期間(依發證日期為準) 申請收件期間/截止日
第一梯次 1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115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
第二梯次 1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15年12月31日截止
三、欲申請之學生,請先填寫線上電子申請表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ndHZ8hYxHT1dSKrv8),另須填妥紙本申請表(與線上表單不同),並依審核程序送交所屬系所辦公室核章後,再將紙本申請表送至本處辦理。線上填報及紙本送件皆須於各梯次規定期限內完成,逾期恕不受理。
注意事項: 本項獎勵以證照考試報名費為限,若考照報名費為0元,則不符合申請條件,敬請見諒。
公告連結:https://career.ntcu.edu.tw/LNPortfolio/News_display/?NSNO=11091